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招生人数 |
已接收推免生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16 |
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54 |
0 |
注: 招生人数含推免生招生人数、专项计划招生人数。 |
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我院各招生专业均接受适量调剂生。具体调剂名额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的为准。
三、调剂要求
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有关公告。
(一)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各专业接收调剂。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我院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和拟调入专业的国家A类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
(三)调剂专业要求
申请调入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73、0703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且初试科目中业务课考核内容与能源、电气、材料、化学、化工等领域相关;初试科目未考数学的,复试中加试数学。
申请调入085600材料与化工专业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73、0703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且初试科目中业务课考核内容与能源、电气、材料、化学、化工等领域相关;初试科目未考数学的,复试中加试数学。
四、调剂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学校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组织复试。
(二)学院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对硕士研究生专业能力、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要求,确定我院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笔试
专业知识以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材料结构表征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
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参考书 |
笔试科目 |
材料结构表征及应用 |
《现代材料分析方法》,施德安、任小明著,科学出版社 |
2.面试
面试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两部分
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使用英语听说能力和阅读能力,包括听力测试、阅读与翻译、沟通交流等。
综合素质考查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方面,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情况;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情况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等;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事业心、协作性;人文素养;言行举止、沟通表达和精神面貌等。
五、调剂复试程序
1.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供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应复印件。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复审。
2.复试
请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将于2026年4月9日-10日期间进行,考生应于4月9日14:00-19:00,到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双创大楼B座10层1013室报到,有特殊情况请跟学院沟通。具体复试安排报到时通知。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9日 (周四) |
14:00-19:00 |
复试报到 |
双创大楼B座10层1013室 |
4月10日 (周五) |
8:30-18:00 (请8:10到达考场) |
面试 |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
考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
综合素质考查 |
19:00开始 (请18:50到达考场) |
笔试 |
专业知识考查 |
考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
数学加试 |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各100分,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时专业知识占比3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2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50%。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027-62317260(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招生专业所在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排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①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③复试单科成绩不及格(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加试);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调剂工作安排
1.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调剂考生均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符合条件的考生3月27日即可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意向志愿,并于4月8日登录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至16:00。
3.学院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择优遴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则为被我院拟录取。
5.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湖北大学新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4月3日